GPA 计算器

GPA = Σ(学分 × 绩点)÷ 总学分:A、B 两门课各 3 学分时,GPA 为 (3 × 4 + 3 × 3) ÷ 6 = 3.5。百分制可按北大 4.0 公式换算;5.0 分制等其他换算方法,请按本校规定直接填写绩点。

填写(当前步骤)

计分方式

4.0 分制:绩点 = 4 − 3 ×(100 − 分数)² ÷ 1600,60 分以下为 0,依据北京大学的公式。

课程

以往成绩(可不填)

填写后,另行计算包含本次课程的累计 GPA。

计算结果

请在左侧填写完整,此处即显示计算结果。

计算方法

  1. 每门课的学分绩点 = 学分 × 绩点;GPA = 各门课学分绩点之和 ÷ 学分之和。
  2. 百分制成绩另行计算加权平均分:Σ(学分 × 分数)÷ 总学分。
  3. 累计 GPA =(已有 GPA × 已修学分 + 本次学分绩点之和)÷(已修学分 + 本次学分)。
  4. GPA 四舍五入,保留两位小数。
  5. 字母成绩的换算取自 College Board 的说明,原文注明各校的分档可能不同;原文未规定 AP、荣誉课程的加分,故不计算加权 GPA。
  6. 全部计算在你的浏览器中完成,填写的内容不发送到服务器。

成绩与绩点对照

字母成绩 A–F

成绩绩点
A4.0
B3.0
C2.0
D1.0
E/F0.0

等第制 A+–F

成绩绩点
A+4.3
A4.0
A-3.7
B+3.3
B3.0
B-2.7
C+2.3
C2.0
C-1.7
F0.0

百分制(北京大学公式)

分数绩点
1004
953.9531
903.8125
853.5781
803.25
752.8281
702.3125
651.7031
601

绩点 = 4 − 3 ×(100 − 分数)² ÷ 1600(60 ≤ 分数 ≤ 100),60 分以下为 0。

其他学校的换算方法各不相同(例如清华大学采用 A+ 至 F 的等级制),请以本校教务部门的规定为准,并选择“直接填写绩点”。

计算示例

五门课:A、A、A、B、C(学分相同)

填写
1 学分 × 绩点 A · 1 学分 × 绩点 A · 1 学分 × 绩点 A · 1 学分 × 绩点 B · 1 学分 × 绩点 C
结果
GPA 3.40

按学分加权:A 3 学分、B 4 学分、C 2 学分、A 1 学分

填写
3 学分 × 绩点 A · 4 学分 × 绩点 B · 2 学分 × 绩点 C · 1 学分 × 绩点 A
结果
GPA 3.20

4.3 分制:A+ 3 学分、A- 2 学分、B 3 学分

填写
3 学分 × 绩点 A+ · 2 学分 × 绩点 A- · 3 学分 × 绩点 B
结果
GPA 3.66

百分制:90 分 3 学分、75 分 2 学分

填写
3 学分 × 绩点 90 · 2 学分 × 绩点 75
结果
GPA 3.42 · 加权平均分 84

5.0 分制直接填写绩点:4.5、3.8、5.0

填写
2 学分 × 绩点 4.5 · 3 学分 × 绩点 3.8 · 1 学分 × 绩点 5
结果
GPA 4.23

累计:以往 GPA 3.2(60 学分),本学期 A、B 各 3 学分

填写
3 学分 × 绩点 A · 3 学分 × 绩点 B
结果
GPA 3.50 · 累计 GPA 3.23

依据

适用:College Board 现行说明;台湾大学 2025 年 10 月修正的等第绩分表;北京大学 2005 学年起执行的换算公式。

  1. College Board (BigFuture):How to Calculate Your GPA on a 4.0 Scale
  2. 台湾大学教务处: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(附表一 等第制成績定義與等第績分表)
  3. 北京大学:北京大学本科生赴境外大学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办法

核对于 2026年10月31日。

本页规则逐条对照上列原文整理。计算结果供核对参考,以主管部门的规定与核定为准。